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被次訊問后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后,可聘請律師。律師接受委托后,應提交相關手續(xù)與偵查機關聯(lián)系,會見犯罪嫌疑人,為其提供法律咨詢,根據(jù)情況申請取保候審,代理申訴和控告。
審查起訴階段:刑事案件由偵查機關向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后,律師可接受委托擔任辯護人。然后聯(lián)系檢察院,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調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提出辯護意見。
審判階段:律師接受委托后,在一審階段,要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會見被告人,調查和收集證據(jù),參與庭審,進行法庭辯論,提出辯護意見;在二審階段,同樣要會見被告人,參與庭審,提出辯護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