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保函是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合法機構,以數(shù)據電文為介質,通過電子簽名等技術簽署,經計算機網絡向受益人開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憑證,和紙質保函效力等同,如今廣泛應用于招投標、工程建設、海關通關等多個領域
核心特點
擔保責任明確:僅在進口商未按期足額付款時觸發(fā)賠付,屬于 “第二付款人” 角色,不影響進口商正常付款義務。
降低貿易風險:出口商無需擔心發(fā)貨后收不到貨款,進口商可在收到貨物并驗收合格后再付款,平衡雙方風險。
支持靈活條款:可約定按貨物驗收進度、分期付款節(jié)點等條件觸發(fā)付款責任,適配不同貿易模式需求。
電子形式優(yōu)勢:電子進口付款保函全程線上辦理,出具速度快(通常 1-3 個工作日),且便于跨境傳輸、核驗,大幅提升貿易效率。
履約約束強:直接與資金掛鉤,能有效督促履約方重視合同義務,降低違約概率。
適用范圍廣:覆蓋工程建設、招投標、大宗商品貿易、服務外包等各類需要保障履約的場景。
風險對沖明確:若履約方未按約定履約(如工程逾期、產品不合格、拒絕履行合同),守約方可扣除保證金彌補損失,無需額外舉證資金占用損失。
與履約保函的核心區(qū)別
資金占用不同:履約保證金需履約方凍結或支付大額現(xiàn)金,資金壓力大;履約保函僅需支付手續(xù)費(通常千分之幾),無需占用大額資金。
辦理效率不同:現(xiàn)金保證金流程簡單但資金成本高;電子履約保函全程線上辦理,1-3 個工作日即可出具,效率更高。
風險承擔不同:保證金由履約方直接承擔資金損失;保函由金融機構承擔賠付責任,履約方僅需承擔擔保費用及后續(xù)追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