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審圖原則
(1)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規(guī)范及《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的規(guī)定。
(2)圖紙資料是否齊全,能否滿足施工需要。
(3)設計是否合理,有無遺漏。圖紙中的標注有無錯誤。有關管道編號、設備型號是否完整無誤。有關部位的標高、坡度、坐標位置是否正確。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是否正確完整。
(4)設計說明及設計圖中的技術要求是否明確。設計是否符合企業(yè)施工技術裝備條件。如需要采用特殊措施時,技術上有無困難,能否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
(5)設計意圖、工程特點、設備設施及其控制工藝流程、工藝要求是否明確。各部分設計是否明確,是否符合工藝流程和施工工藝要求。
(6)管道安裝位置是否美觀和使用方便。
(7)管道、組件、設備的技術特性,如工作壓力、溫度、介質是否清楚。
(8)對固定、防振、保溫、防腐、隔熱部位及采用的方法、材料、施工技術要求及漆色規(guī)定是否明確。
(9)需要采用特殊施工方法、施工手段、施工機具的部位要求和作法是否明確。
(10)有無特殊材料要求,其規(guī)格、品種、數(shù)量能否滿足要求,有無材料代用的可能性。
建筑材料防火
建筑材料中不少是可以燃燒的,特別是大多數(shù)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都具有可燃性,而且這些建筑材料在燃燒后往往產(chǎn)生大量的煙霧和有毒氣體,給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造成嚴重威脅。
為了預防火災的發(fā)生,或阻止、延緩火災的發(fā)展,限度地減輕火災危害,必須對可燃建筑材料的使用及其燃燒性能進行有效的控制。
建筑材料防火就是根據(jù)國家的消防技術標準、規(guī)范,針對建筑的使用性質和不同部位,合理地選用建筑的防火材料,從而保護火災中的受困人員免受或少受高溫有毒煙氣侵害,爭取更多可用疏散時間的重要措施。
建筑材料防火應當遵循的原則主要是:
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物數(shù)量,受條件限制或裝修特殊要求,必須使用可燃材料的,應當對材料進行阻燃處理;
與電氣線路或發(fā)熱物體接觸的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或進行阻燃處理;
樓梯間、管道井等豎向通道和供人員的走道內(nèi)應當采用不燃材料。
火災探測器的安裝
(1)點型火災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
② 探測器周圍0.5m內(nèi),不應有遮擋物。
③ 探測器至空調(diào)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④ 在寬度小于3 m的內(nèi)走道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宜居中布置。點型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 m;點型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 m。探測器距端墻的距離,不應大于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⑤ 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必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
(2)線型火災探測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器等有特殊安裝要求的探測器,應符合現(xiàn)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3)探測器的底座應固定牢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當采用焊接時,不得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4)同一工程中的導線,應根據(jù)不同用途選不同顏色加以區(qū)分,相同用途的導線顏色應一致。電源線正極應為紅色,負極應為藍色或黑色。
(5)探測器底座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處應有明顯標志。
(6)探測器底座的穿線孔宜封堵,安裝完畢后的探測器底座應采取保護措施。
(7)探測器的確認燈,應面向便于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測器在即將調(diào)試時方可安裝,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并應采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消防控制設備的安裝
(1)消防控制設備在安裝前,應進行功能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裝。
(2)消防控制設備的外接導線,當采用金屬軟管作套管時,其長度不宜大于2m,且應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點間距不應大于0.5m。金屬軟管與消防控制設備的接線盒(箱),應采用鎖母固定,并應根據(jù)配管規(guī)定接地。
(3)消防控制設備外接導線的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4)消防控制設備盤(柜)內(nèi)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端子,應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