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使用年限達到《汽車報廢標準》第二條規(guī)定的汽車(19座以下出租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除外),車主要求繼續(xù)使用的,要從嚴掌握。對車況良好,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GB7258-1997)各項規(guī)定的,市(地)公安交管部門可準予延緩報廢。
準予延緩報廢的期限一般為兩年,到期后應即報廢;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延緩報廢期的,可按前款規(guī)定批準再延長報廢期一至兩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老舊車是指使用時間較長,污染控制水平較差,未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包括微、小、中、大型載客汽車,微、輕、中、重型載貨汽車,中、重型半掛牽引車,中重型專項作業(yè)車,低速貨車和三輪汽車等。
主流車型無論在哪個城市做過維修保養(yǎng),廠家的數(shù)據(jù)庫中都會有記錄。而這些記錄,正規(guī)的4S店都能查詢到。在買進一輛二手車之前,很有必要跑一趟4S店,查詢一下該車的維修保養(yǎng)記錄。記者嘗試聯(lián)系了幾家滬上的4S店,只要能報出當下的車牌號與車主姓名,4S店都樂于提供這些信息。
不過,這一招也并非完全管用。首先,大部分車都只提供2年/6萬公里保修。之后一旦這輛車更換到非4S店的修理廠保養(yǎng)維修,記錄就比較難查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