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流程:領申請表登記審核—驗車—交行駛證、車牌—繳費—回收公司解體照像—查驗解體情況—審批—辦公室蓋章—注銷汽車檔案。
具體過程:、
①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②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書》;
③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送交車輛;
④回收企業(yè)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
⑤車主持《申請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國家取消了私家車‘使用10年’的報廢年限,轉而以60萬公里為標準進行限制,將會大大延長私家車輛的使用壽命……”據介紹,當前我市乃至全國實施的都是1997年修訂的國家《汽車報廢標準》,其中有一條硬性規(guī)定就是:“轎車累計行駛50萬公里”或者“使用10年”就要強制報廢。而即將實施的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則明確規(guī)定:“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公里,國家將引導其報廢,無使用年限限制。”
對按規(guī)定需辦理審批手續(xù)的延緩報廢車輛,仍按現行規(guī)定程序辦理;對原已辦理延緩報廢手續(xù),但未達到新的報廢標準的,按普通正常車輛管理,重新打印行駛證副證,并按規(guī)定辦理年檢簽章,不再加蓋廷緩報廢檢驗合格印章;對按照原報廢標準應當報廢但未辦理完畢注銷登記的車輛,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到年限可繼續(xù)用機動車。
根據新規(guī),私家車原先15年強制報廢年限取消,并明確規(guī)定行駛“上限”為60萬公里,在此范圍內,只要年審通過的私家車都可以上路。以普通私家車每年跑2萬公里計算,一輛車至少可以開30年,較之前的15年“壽命”足足長了一倍。對此,不少二手車商都表示,這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二手車的貨源,也擴大了市民的選購范圍。在一定程度上也將引導車主重視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延長車輛壽命,在目前的行情下,保養(yǎng)較好的比同車型的市場收購價高出5%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