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取消了私家車‘使用10年’的報廢年限,轉而以60萬公里為標準進行限制,將會大大延長私家車輛的使用壽命……”據介紹,當前我市乃至全國實施的都是1997年修訂的國家《汽車報廢標準》,其中有一條硬性規(guī)定就是:“轎車累計行駛50萬公里”或者“使用10年”就要強制報廢。而即將實施的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則明確規(guī)定:“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公里,國家將引導其報廢,無使用年限限制?!?/p>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其實施條例規(guī)定: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xù)使用的按現行規(guī)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lO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游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013年1月,由于空氣污染問題,全國各地相繼出臺了淘汰黃標車的方案措施。
2015年12月20日起,北京全天禁止黃標車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行駛。北京市環(huán)保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日前聯合發(fā)布了相關通告。
老舊車是指使用時間較長,污染控制水平較差,未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包括微、小、中、大型載客汽車,微、輕、中、重型載貨汽車,中、重型半掛牽引車,中重型專項作業(yè)車,低速貨車和三輪汽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