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業(yè)流動性大;
2、作業(yè)人員素質要求低;
3、潛在危險大:
1)無原圖紙,制定拆除方案困難,易產(chǎn)生判斷錯誤;
2)由于加層改建,改變了原承載系統(tǒng)的受力狀態(tài),在拆除中往往因拆除了某一構件造成原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力學平衡體系受到破壞而造成部分構件產(chǎn)生傾覆造成人員傷亡。
4.對周圍環(huán)境的污染;
5.露天作業(yè)。
拆除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生產(chǎn)管理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負檢查監(jiān)督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拆除工程施工區(qū)域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醒目警示標志,圍擋高度不低于1.8m,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qū)。當臨街的被拆除建筑與交通道路的距離不能滿足要求時,必須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
人工拆除
4.11進行人工拆除作業(yè)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yè)人員應站在穩(wěn)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的放置場所。
4.1.2 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yè),作業(yè)面的孔洞應封閉。
4.1.3 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1.4 拆除建筑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
4.1.5 拆除梁和懸挑構件時,應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
4.1.6 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采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
4.1.7 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后,方可進行拆除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