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能力: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在資質認定工作中,需通過資質評審委員會采取理論考試和現場實操等方式組織開展的檢測能力確認考核。
專業(yè)與職稱: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職稱專業(yè)應為防雷、建筑、電子、電氣、氣象、通信、電力、計算機等相關專業(yè)。申請甲級資質時,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六名;申請乙級資質時,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三名。
沒有防雷檢測資質會受到以下處罰:
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權限責令停止無資質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違法行為。
罰款:處 5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承擔賠償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信用懲戒:處罰結果納入全國防雷裝置檢測單位信用信息系統(tǒng)并向社會公示,可能會影響企業(yè)在行業(yè)內的聲譽和后續(xù)發(fā)展,如被列入 “黑名單”,氣象主管機構實施行政審批時,不得委托該單位開展相關防雷技術服務。
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無資質從事防雷檢測的行為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例如在檢測中故意弄虛作假,導致重大事故發(fā)生,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
具體的處罰情況會根據違法情節(jié)的輕重、是否存在違法所得、是否造成損失以及是否積極配合整改等因素來綜合判定。
明確資質等級與條件:資質等級分為甲、乙兩級。申請甲級資質,需近 3 年內開展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于 200 個,取得乙級資質 3 年以上等;申請乙級資質,具有與承擔業(yè)務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yè)技術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1 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3 名等。
決定與公示: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般受理后 10 個工作日左右),氣象主管機構作出決定。通過認定的,頒發(fā)《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并在作出認定后 30 個工作日內報氣象主管機構備案;未通過認定的,在 10 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部分地區(qū)在頒發(fā)資質證書前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無異議后正式頒發(fā)資質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