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請:登錄CNAS 網站“實驗室 / 檢驗機構認可業(yè)務請” 系統(tǒng)填寫認可申請(CNAS - AL01、CNAS - AL02),并按申請書中的要求提供其他申請資料。具體材料包括實驗室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現行有效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近一次完整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的報告等。
文件評審:CNAS 秘書處受理申請后,將安排評審組長對實驗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評審組長發(fā)現文件不符合要求時,CNAS 秘書處或評審組長會以書面方式通知實驗室進行糾正。評審組長審查后會根據情況提出實施預評審、實施現場評審、暫緩實施現場評審或不實施現場評審等建議。
整改驗收:對于評審中發(fā)現的不符合,實驗室要及時進行糾正,需要時采取糾正措施。一般情況下,CNAS 要求實驗室實施整改的期限是 2 個月,但對于監(jiān)督評審(含監(jiān)督 + 擴項評審)和復評審(含復評 + 擴項評審)時涉及技術能力的不符合,要求在 1 個月內完成整改。部分情況下,評審組會對不符合項的整改進行現場驗證。
能力驗證材料:證明滿足 CNAS - RL02《能力驗證規(guī)則》的材料,只要存在可獲得的能力驗證,實驗室初次申請認可的每個子領域應至少參加過 1 次能力驗證且獲得滿意結果(申請認可之日前 3 年內參加的能力驗證有效)。
儀器設備和標準物質相關材料:如儀器設備臺帳、校準證書、標準物質清單與記錄等,確保儀器設備的測量溯源性滿足 CNAS 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