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主要當事人
委托人:即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擔保的債務人或義務人,如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為了保證履行合同義務而申請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擔保的權益的享受者,即有權在委托人未履行約定義務時,依據保函向擔保人索償的一方。比如在上述工程建設項目中,發(fā)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發(fā)包方可以向擔保人索賠。
擔保人:是開立保函并承擔保證責任的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擔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義務時,按照保函的規(guī)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項或履行其他義務。
對受益人的作用:為其權益提供了保障,使其在對方未履行義務時能夠得到經濟補償。如在工程建設中,業(yè)主通過要求施工方提供保函,確保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施工,若施工方違約,業(yè)主可通過保函獲得賠償,以彌補損失。
擔保范圍
合同義務列舉:詳細說明委托人在基礎合同中應履行的主要義務,如在工程建設合同中,可能包括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按時竣工、保證工程質量等;在貨物銷售合同中,可能包括按時交貨、保證貨物質量等。
違約情形界定:明確在哪些情況下構成委托人的違約,以便在出現(xiàn)爭議時能夠準確判斷擔保人是否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咨詢規(guī)劃:幫助客戶明確所需保函類型、額度及期限,制定合理的申請計劃。如建筑企業(yè)準備參與大型項目投標,代理可根據項目規(guī)模、招標文件要求等,建議其申請合適金額的投標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