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代理的種類:
(1)租船代理。又稱租船經紀人,指以船舶為商業(yè)活動對象而進行船舶租賃業(yè)務的人,主要業(yè)務是在市場上為租船人尋找合適的運輸船舶或為船東尋找貨運對象,以中間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東雙方達成租賃交易,從中賺取傭金。因此,根據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為租船代理人和船東代理人 。
(2)船務代理。指接受承運人的委托,代辦與船舶有關的一切業(yè)務的人,主要業(yè)務有船舶進出港,貨運,供應及其它服務性工作等。船方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以每船一次為限,稱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間簽訂有長期代理協議,稱為長期代理。
(3)貨運代理。指接受貨主的委托,代表貨主辦理有關貨物報關,交接,倉儲,調撥,檢驗,包裝,轉運,訂艙等業(yè)務的人,主要有訂艙攬貨代理,貨物裝卸代理,貨物報關代理,轉運代理,理貨代理,儲存代理,集裝箱代理等。
(4)咨詢代理:指專門從事咨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關國際貿易運輸情況,情報,資料,數據和信息服務而收取一定報酬的人。 以上各類代理之間的業(yè)務往往互相交錯,如不少船務代理也兼營貨運代理,有些貨運代理也兼營船務代理等。
在國際貨運業(yè)務時,要先搞清各段的運費,根據貿易雙方的合同,應分別由哪方支付。遇到進口業(yè)務的離岸價或對方工廠交貨價,在全權委托對方協助辦理之前,先嘗試著自行找貨代(主要是在對方城市或國家有分支機構或業(yè)務合作密切的代理)。若要全權委托對方協助辦理,也一定要事先詢問對方代理的報價。
在進口貨運中遇到運費到付時,要先與業(yè)務合同查對。
要熟悉整個貨運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業(yè)務及技術要求,事先準備好相關單證,避免產生可能出現的滯報金(關稅方面)、滯納金(關稅和承運人方面)和倉儲費用(港口和貨代方面)。
根據對貨物重或體積對運費的影響,合理考慮貨物的包裝。
除了事先商定的運費之外,與貨代結算時要仔細檢查所有的單證,特別是運單上的體積和重量是否與實際的相符。
對每一票貨產生的費用逐相記錄,并定期加以分析。
國際快遞的特點:
一、快遞環(huán)境的差異性,不同的法律法規(guī)、人文、習俗、語言、科技發(fā)展程度和硬件設施。
二、快遞系統范圍的廣泛性,快遞本身的復雜性,加上國際快遞的特殊性,操作難度較大,面臨風險更多。
三、快遞的信息化要求決定其先進性,對信息的提供、收集與管理有更高的要求,要求有國際化信息系統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