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的實際操作通常并不是投票制度關心的課題。投票制度不會指明選票是用紙張制成,或用打卡票,或是電子投票。投票制度也不會指明如何保護選民隱私、如何正確地計算選票、或誰擁有投票權。這些是屬于更廣泛的選舉或選舉制度的研究范圍。
排序投票制
也被稱為優(yōu)序投票制,這些方法讓每個選民自行依照喜好排序候選人。通常并不一定需要排序所有的候選人:沒有被排序的候選人通常會被計算為排序者。一些排序投票法也允許投票者將多重的候選人列為同一名次。
累積選舉制則規(guī)定了一定的點數(shù),由投票者自行配點。累積選舉制也常被用于一些投票者權力不相等的投票中,例如依據(jù)股份采取“一張股票,一張選票”的公司投票。累積選舉制也被用于多重獲勝者的選舉中,例如公司董事會成員的選舉。
計分投票制也可以被用于排序投票制,只要排序制里允許選民排出同樣名次的選項。一些排序制假定選票上的名次都不相同,但一些投票者也可能會給兩個以上的候選項目相同的排名。
許多多重獲勝者選舉都只簡單地沿用單一獲勝者選舉的方法,而沒有依照明確的比率。在集團投票制(Bloc voting)里,每個選區(qū)分配N個應選議席,得票數(shù)的前N名當選。由于時常會有一些壓倒性的單一獲勝者出現(xiàn),因此集團投票并非比例制的。另外兩種以多數(shù)決為基礎的類似方式是復數(shù)選區(qū)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和之前述及的累積選舉制。與集團投票不同的是,在復數(shù)選區(qū)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或累積選舉制中,選民可能會采取配票或戰(zhàn)略提名的方式而達成比例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