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定義
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包括哪些內容?如何編制?工程項目又稱單項工程,是指具有獨立存在意義的一個完整工程,它由許多單位工程組成的綜合體。
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是確定工程項目(如生產車間、獨立公用事業(yè)或獨立建筑物)全部建設費用文件。整個建設工程有多少工程項目,就應編到多少工程項目的綜合概、預算書。
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包括的內容有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及其他費用。
上述各項費用是根據各單位工程概、預算書及其他工程和費用概算書匯編而成。如果一個建設項目只有一個單項工程,則匯編時,與這個單項工程有關的其他工程和費用,即可有直接匯入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
工程概算定額作用
(1)建筑、安裝工程概算定額是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技術經濟比較的依據,也是編制初步設計概算和修正概算的依據;
(2)建筑、安裝工程概算定額,也可作為建設、施工單位編制主要材料計劃的依據。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必須依據現行的標準規(guī)范,使用通過計量認證的檢測方法對工程進行現場檢測,并由當事人或司法機關相關人員進行數據確認,然后,對現場確認的數據進行處理,通過分析和計算,對工程整體做出鑒定結論,并出具《某某項目建筑工程司法鑒定報告書》。
司法鑒定程序
1. 司法鑒定申請
2. 司法鑒定機構
3. 委托受理(司法鑒定機構)
3.1 司法鑒定協議書
3.2 司法鑒定范圍
3.3 司法鑒定技術
3.4 司法鑒定現場
3.4.1 通知相關人員到場
3.4.2 現場鑒定人
3.4.3 現場鑒定信息不得透露
3.5 鑒定意見
3.5.1 標準套用
3.5.2 原因分析
3.5.3 鑒定意見(只是提供給法院審判的依據)
3.6 司法鑒定咨詢
3.7 鑒定時限
3.8 終止鑒定
4. 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