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fā)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fā)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fā)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fā)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tài),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fā)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tài)發(fā)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fā)生;
(5)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fā)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率(traffic accident rate)評價交通事故多少的一種指標。常用的事故率有三種。
車輛事故率
在所研究的區(qū)域內,平均每1萬輛機動車中一年內的事故次數或死亡人數。每1萬輛機動車的事故死亡率R2按下式計算:
公式中M為該地區(qū)的機動車輛總數
——彎道事故。行駛彎道,倘車速過快、超載或操作失誤,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行駛坡道,常見車輛前溜或后溜,則往往是超載車輛或“病”車,一旦操作失誤,則事故難免。
——超車事故。居路中行駛,遷有一方超車,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誤則相撞難免;
客觀因素
道路、氣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發(fā)生。
車況不佳
車輛技術狀況不良,尤其是制動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前橋、后橋有故障,沒有及時檢查、維修。
操作失誤
駕駛車輛的人員技術不熟練,經驗不足,缺乏行車常識,未掌握復雜道路行車的特點,遇有突然情況驚慌失措,發(fā)生操作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