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fā)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fā)商標證書。(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實質審查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guī)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在此期間,在該商標未獲準注冊以前,請不要在使用中標注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等),可以標記“TM”。另外,在未核準注冊以前,帶有該商標的商品及包裝物,或商標標識不宜一次制作過多,以防因注冊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fā)放注冊證。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查詢不是商標申請注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范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數(shù)據(jù)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并且不含處于評審狀態(tài)的在先權力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作為參考,并不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核準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