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美術創(chuàng)造和限定演員的表演空間并為舞臺調度提供必要的表演區(qū)組合和支點。古希臘戲劇、中國古代戲曲、日本能樂和16世紀莎士比亞戲劇演出中,舞臺上一般都不設布景,演員的上下場口也是基本固定的。當時演員的動作空間與建筑空間是重合在一起的。到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舞臺上出現了透視布景后,演員的動作空間開始受到布景的限定。19世紀箱式布景的出現,限定性就愈為突出。進入20世紀以來,傳統(tǒng)鏡框式舞臺被沖破,并出現多種形式的演出場所,甚至走向咖啡館、街頭廣場。從而在新的條件下使動作空間和建筑空間重合起來。
舞臺美術是戲劇和其他舞臺演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布景、燈光、化妝、服裝、效果、道具等。它們的綜合設計稱為舞臺設計。其任務是根據劇本的內容和演出要求,在統(tǒng)一的藝術構思中運用多種造型藝術手段,創(chuàng)造出劇中環(huán)境和角色的外部形象,渲染舞臺氣氛。
21世紀是一個多元化的時代,因此舞美設計的藝術思維,也必須充分具有多元化的時代特點。一方面,是各種思維形式的多元化,即把社會思維、靈感思維、形象思維、抽象思維集于一身,一改過去只強調靈感思維與形象思維,而排斥社會思維與抽象思維的舊的思維模式,而使社會思維與靈感思維、形象思維與抽象思維水乳交融,密切結合,形成一個大思維的復合體。另一方面,是各種藝術流派的兼收并蓄,融寫實主義、寫意主義、現代主義為一爐,以彰顯藝術思維的博大精深。
舞美設計兼有時間藝術和空間藝術的性質,是四維時空交錯的藝術,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和對物質條件的依賴性。它在藝術創(chuàng)作上屬二度創(chuàng)造,具有從屬(演員表演)的性質。在演出中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通過人物造型和景物造型塑造人物形象。創(chuàng)造和組織戲劇動作空間。表現動作發(fā)生的環(huán)境和地點。創(chuàng)造劇情所需的情調和氣氛。通過形象的創(chuàng)造幫助演員揭示人物的內心世界和劇本所表現的思想內容等。
